勞動關系協調師教材:勞動合同變更需要什么知識?
來源:德誠教育 發布時間:2014-11-07
勞動關系協調師教材:勞動合同變更需要什么知識?
1.用人單位單方變更勞動合同行為
用人單位單方面變更勞動合同的原因最常見的是懲戒性單方變更勞動合同和因生產經營需要變更勞動合同,以及作為解除勞動合同前置程序的勞動合同變更 作為解除前置程序的變更則指在下列三種情形下,依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和《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可以和勞動者協商變更工作崗位,如果勞動者拒絕變更,則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并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2.勞動者提議變更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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