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勞動關系協調師報考條件要滿足哪些報考條件
來源:德誠教育 發布時間:2014-11-07
深圳勞動關系協調師報考條件要滿足哪些報考條件
如果企業與員工之間少了一絲爭執,多了些許理解,那么企業一定個發展得更快更好。企業與員工想好理解可以讓企業為員工謀求更好的福利,可以讓員工為企業做出更大的貢獻,所以企業與員工中的溝通是十分重要的。而可以擔當這樣一個角色的就是勞動關系協調師了,勞動關系協調師是企業和員工間溝通的紐帶,是企業和員工產生摩擦的潤滑劑。那么勞動關系協調師的報考條件是什么呢?
一級(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 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9年以上;
2. 取得本職業二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接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 取得本職業二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接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一級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4. 取得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3年以上;
5. 具有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0年以上;
6. 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碩士研究生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7年以上;
7. 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博士研究生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5年以上。
二級(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8. 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3年以上;
9. 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10. 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三級(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 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2. 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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