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系協調師教材-集體合同爭議的概念
來源:德誠教育 發布時間:2014-11-24
勞動關系協調師教材-集體合同爭議的概念
(一)勞動爭議是指勞動關系當事人之間因勞動權利與義務發生的爭執。勞動爭議又可以分為個別勞動爭議和集體勞動爭議;集體合同爭議屬于集體勞動爭議的一種。
(二)一般來講,集體爭議可以做不同的類型劃分:
1.按集體爭議的性質劃分。集體爭議按照性質劃分通常分為權利爭議和利益爭議兩種類型。
(一)勞動爭議是指勞動關系當事人之間因勞動權利與義務發生的爭執。勞動爭議又可以分為個別勞動爭議和集體勞動爭議;集體合同爭議屬于集體勞動爭議的一種。
(二)一般來講,集體爭議可以做不同的類型劃分:
1.按集體爭議的性質劃分。集體爭議按照性質劃分通常分為權利爭議和利益爭議兩種類型。
2.按時間劃分。集體合同爭議按照時間劃分,分為因簽訂集體合同發生的爭議和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的爭議。

(四)集體協商爭議發生之后處理: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協調處理申請;未提出申請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為必要時可以進行協調處理。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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