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協教材-仲裁法律文書寫作之勞動爭議仲裁答辯書、撤訴申請書
來源:德誠教育 發布時間:2015-02-12
勞動關系協調師教材-仲裁法律文書寫作之勞動爭議仲裁答辯書、撤訴申請書
(1)首部。寫明仲裁答辯書的名稱:勞動爭議仲裁應訴答辯書。
(2)聲明。寫明對什么進行答辯。
(3)答辯意見。這是仲裁答辯書的主要部分,被申訴人應在充分閱讀、分析申訴書的基礎上擬定答辯要點,提出反駁。答辯書也可以承認申訴書的某些事實、證據和申訴的意見及申訴請求。被申訴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可以對申訴書提出反問質問,答辯意見要寫的有理有據,說服力強。
(4)證據部分。答辯人可以在答辯意見之后,附上有關證據。
(1)提出撤訴申請必須在勞動仲裁委員會做出立案決定以后,做出裁決之前。
(2)申請撤訴必須有法定理由,這些理由包括:
①企業與員工雙方自行和解;
②經仲裁委調解,企業與員工和解;
③企業自愿放棄申訴請求。在填寫撤訴申請書時,一定要在“撤訴理由”一欄,詳細填明撤訴理由,以供仲裁委員會審查批準。
(3)企業填寫撤訴申請書時,應寫明單位的全稱,同時加蓋公章。
(4)由于撤訴申請書經批準后,會導致撤銷案件的后果,撤訴申請書須裝入仲裁卷宗長期保存,因此,申請書應用鋼筆或毛筆書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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