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管理師--集體合同概述之集體合同的期限
來源:德誠教育 發布時間:2015-04-30
人力資源管理師--集體合同概述之集體合同的期限
集體合同均為定期合同,我國勞動立法規定集體合同的期限為1--3年。期限過短,不利于勞動關系的穩定,而且加大集體協商的成本;期限過長,不利于適應實際情況的變化和勞動權益的保障。
在集體合同的期限內雙方可以根據集體合同的履行情況,對集體合同進行修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