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系協調師-勞動關系與勞務關系有什么區別?
來源:德誠教育 發布時間:2015-05-05
勞動關系協調師-勞動關系與勞務關系有什么區別?
勞務關系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平等主體之間就勞務事項進行等價交換過程中形成的一種經濟關系。勞務關系是通過勞務合同建立的一種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其適用的法律主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1)規范和調整勞動關系與勞務關系在法律依據方面的主要區別:勞動關系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范和調整,勞動關系用勞動合同來確立,而且建立勞動關系必須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務關系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范和調整,勞務關系用勞務合同來確立,其法定形式除書面的以外,還可以是口頭和其他形式。
(2)勞動關系主體與勞務關系主體的區別;
(3)當事人之間在隸屬關系方面的區別;
(4)用人單位對當事人在管理方面的區別;
(5)勞動主體在待遇方面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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