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系協調師培訓-勞動法相關知識
來源:德誠教育 發布時間:2015-05-08
勞動關系協調師培訓-勞動法相關知識
勞動法是指以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調整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政府與用人單位之間、政府和勞動者之間的、這實現和保障社會勞動過程而產生的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其宗旨是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系,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及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這三個方面,是一個辯證的統一體,構成了我國勞動立法的科學體系。
(1)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原則。在我國憲法中,對公民作為勞動者所應享有的基本權利作了許多原則性規定,內容相當廣泛,包括勞動權、勞動報酬權、勞動保護權、休息權、職業培訓權、物質幫助權、企業民主管理權等。勞動法應當具體落實憲法的這些規定,使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受到全面、平等、優先和最基本的保護。
全面保護,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無論財產權益或人身權益,無論法定權益或約定權益,無論其內容涉及經濟、政治、文化等哪個方面,無論它存在于勞動關系締結前后或終止以后,都要置于勞動法的保護范圍之內。
平等保護,即全體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都平等地受到勞動法的保護。包括兩個層次:①各種勞動者平等保護。②對特殊勞動者群體的特殊保護,如:婦女勞動者、未成年勞動者、殘疾勞動者、少數民族勞動者、軍隊退役勞動者等。
優先保護,即在特定條件下,當對勞動者利益的保護與對用人單位利益的保護發生沖突時,勞動法應優先保護勞動者利益。
基本保護,即對勞動者基本利益的保護。
(2)三方協調勞動關系原則;
?。?)勞動既是公民權利又是公民義務原則;?。?)公法手段和私法手段相結合原則。
(1)憲法中有關勞動者基本權利義務的規定;
?。?)勞動法律及其他相關法律中的勞動法律規范;
?。?)勞動行政法規,如《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禁止使用童工規定》即是其中的重要法規;
(4)地方勞動法規;
?。?)國務院部委制定的勞動行政規章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勞動行政規章;
?。?)最高人民法院有關司法解釋;
?。?)全國總工會發布的、經有關政府部門認可或與國務院有關部委聯合發布的有關勞動規章的規范性文件;
?。?)我國批準生效的國際勞工組織通過的勞動公約和建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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