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管理師--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之職工代表大會的職權
來源:德誠教育 發布時間:2015-05-11
人力資源管理師--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之職工代表大會的職權
職工代表大會的職權是該機構依法享有的、對企業行政生產經營管理事務進行咨詢、建議或決定的權力。具體表現為下述方面:
1.審議建議權。對企業生產經營重大決策事項進行審查、咨詢和建議,如對生產計劃、資金使用、重大技術引進與改造、財務預決算方案等提出意見或建議。通過職代會的審議使企業重大生產決策建立在科學民主的基礎之上。
4.評議監督權。評議監督企業各級管理人員,并提出獎懲和任免的建議。
5.推薦選舉權。根據企業所有者的決定,民主推薦企業經營者或民主選舉經營者。
職工代表大會的職權是該機構依法享有的、對企業行政生產經營管理事務進行咨詢、建議或決定的權力。具體表現為下述方面:
1.審議建議權。對企業生產經營重大決策事項進行審查、咨詢和建議,如對生產計劃、資金使用、重大技術引進與改造、財務預決算方案等提出意見或建議。通過職代會的審議使企業重大生產決策建立在科學民主的基礎之上。
2.審議通過權。對企業事關職工切身權利的重大事項,如工資、勞動安全衛生、相關管理規則等進行審查、討論,并做出同意或否決的決議,從而維護和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
4.評議監督權。評議監督企業各級管理人員,并提出獎懲和任免的建議。
5.推薦選舉權。根據企業所有者的決定,民主推薦企業經營者或民主選舉經營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