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系協調師培訓教材之安全衛生檢查和事故處理制度
來源:德誠教育 發布時間:2014-11-07
勞動關系協調師培訓教材之安全衛生檢查和事故處理制度
安全衛生檢查制度:
(1)安全檢查的具體原則。
(2)安全檢查的具體形式。
1、定期安全檢查。
2、隨機安全檢查。
(3)安全檢查的基本內容。
1、生產現場中的作業人員不安全行為;
2、生產裝置、設備、設施的不安全情況;
3、特種、特殊設備;
4、在作業環境情況下不利于安全的各種因素;
5、管理制度的安全執行情況和如何避免事故隱患的整改落實情況;
6、檢查其他的項目內容。

事故傷亡報告的處理規章制度
(1)處理事故中的報告。
1、一旦發生事故,事故單位的負責人必須要在事故發生后執行24小時報告制度,用最快的方式把事故具體情況上單位領導報告,由于主管部門和值班調整,再由主管部門轉報主管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
2、接到重傷、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報告后,單位負責人應當立即上報企業主管部門和企業所在地勞動部門、公安部門、人民檢察院、工會。
3、發生事故單位要保護好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轉移現場物件時要作好記錄、標記或攝像拍照。安全部門應按規定及時上報月報表及總結。
(2)事故的調查。
(3)事故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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