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系協調師技能-起草規章在實務中常犯的形式問題有哪些?
來源:德誠教育 發布時間:2015-04-09
勞動關系協調師技能-起草規章在實務中常犯的形式問題有哪些?
起草規章在實務中常犯一些形式上的問題,歸納起來有哪幾種:
1.定義問題,草案中雖然設置了定義規定,但卻收不到統一概念的效果。
2.重復問題,草案中前后規定相互重復,容易產生疑義。
3.合并問題,性質相同以及內容相關聯的事項一般適宜合并規定,但卻在規章中
被分離開分別規定,打破了體系的完整性。
4.層次問題,各項規定的條文中的層次不夠分明,思路不清楚,導致條文的理解
6.脫節問題,規章規定的內容前后脫節,缺乏連貫性。
7.歸類問題,分類的標準有分歧,使得分類后的結果相互有交叉重復或空白的部分。
8.一致性問題,同一內容在規章的前后的條文中的表達方式不同,無法統一概念,
造成理解上的疑義。
9.贅語問題,用語不夠簡潔。
12.重點問題,規章的重點不突出,主題不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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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規章在實務中常犯一些形式上的問題,歸納起來有哪幾種:
1.定義問題,草案中雖然設置了定義規定,但卻收不到統一概念的效果。
2.重復問題,草案中前后規定相互重復,容易產生疑義。
3.合并問題,性質相同以及內容相關聯的事項一般適宜合并規定,但卻在規章中
被分離開分別規定,打破了體系的完整性。
4.層次問題,各項規定的條文中的層次不夠分明,思路不清楚,導致條文的理解
困難。
6.脫節問題,規章規定的內容前后脫節,缺乏連貫性。
7.歸類問題,分類的標準有分歧,使得分類后的結果相互有交叉重復或空白的部分。
8.一致性問題,同一內容在規章的前后的條文中的表達方式不同,無法統一概念,
造成理解上的疑義。
9.贅語問題,用語不夠簡潔。
10.修辭問題,條文用字不夠精確,影響表達。
12.重點問題,規章的重點不突出,主題不明確。
13.表達問題,規章條文用語無法表達起草者真正的意思,不能實現規章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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