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詢師教材:會談內容的選擇原則及注意事項
來源:德誠教育 發布時間:2014-11-07
心理咨詢師教材:會談內容的選擇原則及注意事項
會談內容的選擇是極重要的,特別是把會談作為治療手段時,會談的內容必須認真選擇。
1.選擇可以遵循以下會談內容的原則:
(1)可接受:適合求助者的接受能力,符合求助者的興趣;
(2)有效:對求助者的病因有直接或間接的針對性;對求助者的個性發展或矯正起關鍵作用;對深入探索求助者的深層病因有意義;對求助者癥狀的鑒別診斷有意義;對幫助求助者改善認知和正確理解問題有幫助;
(3)積極:對改變求助者的態度有積極作用。

2.會談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1)心理咨詢師的態度必須保持中性。接待、提問、傾聽過程中,心理咨詢師的面部表情、提問的語調、動作,均不可表達出對會談的哪類內容感興趣,不然可能有暗示和誘導因素帶人到攝人性會談中,從而使求助者的報告產生偏離,丟失客觀信息。
(2)提問中避免失誤。
(3)心理咨詢師在攝人性會談中,除提問和引導性語言之外,不能講任何題外話。

(4)不能用指責、批判性語言阻止或扭轉求助者的會談內容。
(5)在攝人性會談后不應給出絕對性的結論。
(6)結束語要誠懇、客氣,不能用生硬的話,以免引起求助者的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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